变电站安全距离问题

2024-07-19 05:41:35 1 作者: 开云kaiyun登录网页

  1、垂直距离;电力线米;电力线米;电力线米;电力线米; 电力线米; 电力线米;电力线米;电力线米。上述规定是最小距离规定,确保不发生放电事故的距离。另外,还应思考电磁辐射的

  ,但是有关电磁辐射的安全距离,目前没有相应的规定。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据了解,目前国家规定100KV以上的供电设施,其建设一定要通过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其中环保考察指标最重要的包含电场、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四大块内容。

  在居民区设立的供电设施,要通过环保行政许可,一定要达到这些标准:工频电场强度不超过4千伏/米;磁感应强度不超过0.1毫特斯拉;无线分贝;噪声影响则要求昼间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只要这几个指标达标,在环保上,对于相关设备与建筑之间的距离没有严格的要求。

  不过,据环保部门介绍,我国目前对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有一定要求。比如一般10KV-35KV

  ,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2米以上,侧面8米以上;35KV以上变电站的建设,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5米以上,侧面12米以上;箱式变电站距居民住宅5米以上。

  1.针对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的危害性问题,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有经验的人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而且这也已为国内外大量科学证据所证实。

  2.英美国家电磁辐射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专家,经过多年研究于1995年提出把国家卫生标准(100微斯特拉)修改为0.2微斯特拉。

  3.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

  4.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白准确地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没办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

  5.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

  6.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22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可以少于2000米。

  7.国内外的众多专业机构和专家通过几十年的调查研究已证实:“220kv高压线米地段内的人群患白血病、癌症的几率是别的地方的数倍,电磁辐射也会导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和心血管疾病。在高温、大风、大雪、阴雨、雷电等气象条件下容易断裂和发生其他危害事故。”